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29号文件)文件,现小编根据文件精神,就您关心的最新脱贫人口待遇保障政策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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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可以享受脱贫人口待遇保障政策?
特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
二、脱贫人口住院医疗保障措施有哪些?
由之前的六重保障措施统一转换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
三、脱贫人口参保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
2.对低保对象给予50%的资助。
3.过渡期内,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资助参保政策参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执行(50%的资助)。
四、脱贫人口大病保险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待遇普惠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五、脱贫人口住院医疗经三重保障措施后个人负担费用仍然较重的怎么办?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重、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给予倾斜救助,确保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现象。
六、脱贫人口就医流程怎样?
脱贫人口市域内就诊请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住院时需进行身份核对,出院时在医院结算窗口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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